泰国“严打”未熟榴莲上市:商贩被判监禁1个月,最高可判3年
发布时间 : 2025/04/27

   据泰国媒体报道,为维护当地榴莲品牌声誉,罗勇府府尹特拉波·翁特拉特近日联合当地政府高层及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将严厉打击未成熟榴莲采摘上市行为

   报道称,今年泰国罗勇府榴莲产量预计达18.8万吨,同比增长38%,但在上市初期仍面临品质管控挑战。

为确保榴莲品质,泰国罗勇府出台三项强制性规定

   其一,明确各品种榴莲采收时间,甲仑榴莲(44日),青尼及托曼尼品种(410日),金枕品种为430日。

   其二,规定榴莲果肉干重比例标准,金枕榴莲果肉干重不得低于32%

   其三,建立全链条质检体系,从果园、运输车辆、集散中心到路边摊点实施随机抽检。

   府尹特拉波强调,将依据《刑法》第271条严惩市场欺诈行为,违者最高面临3年监禁及6万泰铢罚款

   据悉,自今年225日新规实施以来,已有商贩因贩卖未熟榴莲被判立即执行1个月监禁。泰国当局呼吁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附有产地认证的优质榴莲,特别是特级品种榴莲。

警方负责人普敏·辛哈苏表示,将采取"先警告后严惩"的执法策略,对屡教不改者坚决追究刑事责任。民众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罗勇府投诉热线1567或向当地农业部门进行举报。

值得注意的是,作为泰国东部榴莲主产区,罗勇府今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小,但未熟榴莲问题仍可能影响泰国榴莲在中国等主要出口市场的声誉。此次整治行动旨在巩固泰国榴莲在国际市场的品质形象。